2014-07-23 17:48:55 来源: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表评论
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为加强省编委办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结合我办工作实际需要,决定公开选调公务员到我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选调公务员。
二、选调岗位和人数
文字综合岗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岗位各1人。
三、选调对象
公开选调对象为在哈的省、市机关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以下职务层次的机关公务员(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基本条件,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坚定,中共党员;
(二)具有硕士研究生(含)以上文化程度,第一学历为统招1表、2表本科;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截止到2014年7月1日),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正科级及以下职务,具有三年以上机关工作经历,其中报考文字综合岗位要求连续三年以上文字综合岗位工作经历;报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岗位要求法律专业毕业,且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
(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六)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调查研究的基本功和综合分析、概括问题的能力;
(七)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选调的注册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审查、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
1.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在2014年7月21日09:00至8月1日16:00,登录龙江先锋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http://bm.ljxfw.gov.cn/),选择报考岗位,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
2.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需提供以下材料(A4纸质材料)报省政府前楼366房间,以供报名资格确认:《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1份(可在龙江先锋网下载);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或单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能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业绩的证书,本人独立完成或主笔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3篇,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报考人员于7月28日09:00至8月1日16:00期间,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如对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有争议,可申请网络仲裁,并于提交仲裁后两日内上网查询复核裁决结果。
3.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于8月6日09:00至8月8日15:00登录上述指定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明确的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在龙江先锋网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资格确认合格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0:1。如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时,取消相应选调岗位,或根据实际情况商已报名者调整报名岗位。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为5:1(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数),在龙江先锋网公示3天。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面试的,可根据需要依次等额递补人选。面试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低于60分不予录用。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若总成绩相同,参考笔试成绩、工作经历等进行排序),按考察人选与选调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商所在单位同意后,我办统一组织进行考察。到人选所在单位查阅档案,同有关人员谈话,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以最终确定选调人选,并按选调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由我办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需要补充人选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考察体检。
(四)公示和办理调入手续。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在龙江先锋网和黑龙江省机构编制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先期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拟选调人员,经办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后正式调入,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选调手续。
咨询、监督电话:0451-88628171、82661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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