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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四川宜宾市南溪区公开考调参公人员的公告

2014-07-25 17:26:35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发表评论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4年宜宾市南溪区公开考调参公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四川省公开考调参公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

  考调名额5名,具体职位详见《2014年宜宾市南溪区公开考调参公人员职位表》。

  二、对象和条件

  四川省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中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二)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公务员(参公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三)年龄在35周岁及其以下;

  (四)具有一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

  (五)符合《2014年宜宾市南溪区公开考调参公人员职位表》中各职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

  报考者的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25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尚在试用期内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者不得报考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有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考调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7月25日—8月5日下午18:00。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确认本人符合考调条件后,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2014年宜宾市南溪区公开考调参公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将此表发至邮箱zlytfw.2007@163.com。

  2.资格审查。

  报考者持贴好照片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本人近期免冠彩照2张,于2014年8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在宜宾市南溪区社会保险局(南溪区社保服务大厅,南溪区长江大道中国银行旁)参加资格审查。

  持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资格审查结束一并领取笔试准考证。(此次考调不收取报名费)

  (二)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14年8月9日晚20:00进行。(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

  根据笔试成绩按考调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相同的情况,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对参加考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所有参加考试人员均进入面试。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不记入总成绩,笔试成绩统一于2014年8月10日早上8:00在宜宾市南溪区社会保险局社保服务大厅张贴公示。

  (三)面试

  面试由宜宾市南溪区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领取考调面试通知单的时间、地点:2014年8月10日早上8:00-9:00,宜宾市南溪区社会保险局社保服务大厅;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见考调面试通知单;

  4.对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职位,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为不合格。

  (四)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统一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三江人才网公布。

  (五)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政审人员。考察工作结束,根据综合考察和政审情况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事项

  1.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2.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因考察政审不合格、体检(复检)不合格或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考调单位可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确定递补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员。

  (八)公示

  拟考调人员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三江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它事项

  本次考调严格按人事考试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31—3333346

  附件:1. 2014年宜宾市南溪区公开考调参公人员职位表

  2. 2014年宜宾市南溪区公开考调参公人员报名登记表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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