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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戒毒系统2014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检

2014-07-28 14:23:30 来源:湖北人事考试网发表评论

湖北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戒毒系统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湖北省2014年度省市县乡公务员考试录用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湖北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戒毒系统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在报考省监狱戒毒系统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沙洋戒毒所2004001085职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因该考生的面试得分未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取消该职位。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时间:2014年8月1日上午。

  (二)参加体检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一张彩色登记照(1寸),于8月1日上午6:30到水果湖第二中学教学楼前广场集合(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九号,可乘坐515路、536路、572路、810路公汽到八一路东一路口下;乘坐536路、587路公汽到八一路洪山广场下;乘坐552路、572路、587路、724路、810路公汽到东一路八一路口下车;乘坐电车1路、轨道交通2、4号线到洪山广场下;乘坐411路、522路、572路、578路、606路、701路、709路、817路公汽到洪山路下,从以上各站下车后步行约10分钟内均可到达)。考生均须在工作人员带领下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集合地点的考生视为弃权。

  (三)考生体检前2至3天,请注意饮食,不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副作用的药物,避免剧烈运动,保持充足睡眠。

  (四)体检前1天晚8时至体检前禁食、禁水,保证空腹进行抽血化验和B超检查。

  (五)体检时请如实向医生提供自己的既往病史,并按体检表内容逐项进行检查,以免造成漏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六)体检时着应装宽松,不宜穿戴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及长筒靴。

  (七)视力检测标准按双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标准执行。

  (八)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请人代检者,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体检后需复检的考生,由省司法厅政治部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复检的有关要求与体检相同。

  (十)体检和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生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空缺的,按照该职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联系电话:027-87238541

  附件:湖北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戒毒系统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人员名单

  湖北省司法厅

  201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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