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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四川丹巴县教育局城区第一小学校等考调教师公告

2014-07-30 15:23:01 新东方在线发表评论

  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公开考调以上学校教师及工作人员。

  一、考调原则

  本次考调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采用笔试考试的方式进行。

  二、考调岗位和名额

  城区第一小学校:考调教师3名(语文教师1名、数学教师1名、信息技术教师1名)。

  川口寄宿制学校:考调教师1名(数学教师1名)。

  教育局事业机构:考调工作人员4名(教学研究室2名,学校管理和学生资助办公室2名)。

  城区幼儿园:2名。

  水子乡幼儿园:4名。

  三、考调要求及条件

  (一)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热爱民族教育事业,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乐于奉献精神。

  (三)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四)参加考调的教师应为我县在编在岗教师且在基层工作岗位上服务期限满3年,幼儿教师根据需求适当放宽服务期限满2年。

  (五)报考城区幼儿教师第一学历和教师资格必须专业对口。

  (六)参加考调教师2013年、2014年两个学年度所任教班级学科统测成绩按“上升幅度法”测算在全县同年级、同学科排名最后5名者(班级平均分在全县同年级同学科平均分以上者除外)不得参加考调。

  (七)本学年度累计请假半年(含半年)以上的(一学期为半年)不能参加考调;对本学年受到通报批评或有其他违法、违纪的教师不能参加考调。

  (八)通过考试调整调动后,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的考调。

  (九)参加考调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原则上年龄女不超过40周岁(含40周岁),男不超过45周岁(含45周岁)。

  四、加分项目及方式

  (一)对参加考调教师按“上升幅度法”计核,近两年统测成绩前5名的实行分别加分(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加2.5分,第三名加2分,第四名加1.5分,第五名加1分)。

  (二)对教育局任命的教育管理干部(校长、主任)实行加分(任职每学年加0.5分)。

  (三)凡是在条件艰苦的学校(《丹巴县教育系统教职工县内调整工作实施意见》规定的学校)工作8年以上(含8年)的,从工作第4年开始计算服务年限实行加分(每学年度加0.5分)。

  (四)凡考调教师近五年年度考核取得优秀等次的每次加0.5分;对荣获县级以上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考调教师实行加分(取得一次县优秀教师称号加1分,州优秀教师称号2分,省优秀教师称号加3分,国家级优秀教师称号加4分,实行累计加分)。

  (五)对考调教师实际教龄实行加分(每年加0.5分)。

  (六)对近三年由教育部门评选的国家级、省级、州级论文、课题研究、赛课奖(含县级)实行加分:

  1、论文获得国家级一等奖的加2分,二等奖的加1.5分,三等奖的加1分,获得省级一等奖的加1分,二等奖的加0.8分,三等奖的加0.6分; 获得州级的一等奖的加0.6分,二等奖的加0.4分,三等奖的0.2分。

  2、课题研究必须是揭题的主研人员,获得国家级一等奖的加2分,二等奖的加1.5分,三等奖的加1分,获得省级一等奖的加1分,二等奖的加0.8分,三等奖的加0.6分;获得州级的一等奖的加0.6分,二等奖的加0.4分,三等奖的0.2分。

  3、赛课获得国家级一等奖的加1.8分,二等奖的加1.6分,三等奖的加1.4分,获得省级一等奖的加1.4分,二等奖的加1.2分,三等奖的加1分;获得州级的一等奖的加1分,二等奖的加0.8分,三等奖的0.6分;获得县级的一等奖的加0.6分,二等奖的加0.4分,三等奖的加0.2分。

  4、各项加分以证书原件为依据,合计汇总后,作为考调教师平时工作业绩量化得分,计入考调教师总成绩。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4年8月7日至8月8日

  (二)报名地点:丹巴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提供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2张,并填报唯一的报考志愿。

  (四)考试费用:参考人员每人缴纳考务费100元。报考局机关岗位进入第二次考试的另加50元/人(第二次考试前收取)。

  (五)《准考证》领取:2014

  年8月11 日下午2:30—5:30 在教育局政工人事股领取。

  (六)资格审查:报考教师须如实填写《丹巴县教育事业单位教师考调报名表》,由“县内公开考调教师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方能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考试事宜

  (一)考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以卷面规定时间为准)。

  (二) 考试内容

  各学校考试内容为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信息技术的基础知识和教材教法,计算机理论与相关应用的知识;局机关考试内容为机关公文、文秘知识以及计算机操作等为主;幼儿教师考试内容幼儿教育相关知识。

  (三)计分方式

  1、考调城区第一小学校:考调方式主要为笔试、平时工作业绩(加分项目)、说课三项。其中笔试成绩占70%,说课占30%,平时工作业绩依加分项目计分。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含60分)和平时工作业绩分汇总后,依成绩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说课人员。最后按说课成绩、笔试成绩、平时工作业绩分进行汇总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用。

  2、考调川口片区寄宿制学校:考调方式主要为笔试、平时工作业绩(加分项目)两项。其中笔试成绩占100分,平时工作业绩依加分项目计分。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含60分)和平时工作业绩分汇总后,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考调学校管理和学生资助办公室、教学研究室:采用二次考试的方式进行。第一次是按局机关所需专业进行笔试,笔试成绩为100分,平时工作业绩依加分项目计分;第二次是依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含60分)和平时工作业绩分汇总后,依成绩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实践能力考试人员,实践能力操作总分为100分。最后按实践能力操作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城区幼儿园和水子乡幼儿园:考调方式主要为笔试、平时工作业绩(加分项目)、专业技能三项。其中笔试成绩占70%,专业技能占30%,平时工作业绩依加分项目计分。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含60分)和平时工作业绩分汇总后,依成绩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专业技能考试人员。最后按专业技能成绩、笔试成绩、平时工作业绩分进行汇总,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四)考试时间: 2014年8月 12日。

  (五)考调城区第一小学校说课时间、城区幼儿园专业技能考试及局机关第二次考试时间: 2014年 8 月13日。

  (五)笔试、说课、专业技能考试地点:丹巴县城区第一小学校。

  六、调用要求

  (一)个人所报志愿由“县内公开考调教师领导小组”审定,按照汇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调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

  (二)根据“县内公开考调教师领导小组”的审定结果确定调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三)调用人员重新参加职称聘任,按照其新的工作岗位和职称等级享受工资待遇,调用到城区第一小学校、城区幼儿园、局机关的人员不解决住房。

  (四)报考人数与考调岗位名额之比不得低于2:1的比例。不足2:1比例的,按2:1的比例相应调减考调名额。

  (五)考调完毕后,如果考调范围学校还出现缺额,则根据缺额数按考调科目及总分(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从高到低依次调用。

  七、纪律与监督

  为严肃人事考调纪律,切实维护考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此次考调由县纪检监察、人事部门实行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的资格,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咨询电话:0836-3522670

  监督电话:0836-3523291 0836-3523260

  中共丹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丹巴县监察局

  丹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丹巴县教育局

  201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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