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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招聘公告

2014-08-04 17:25:40 来源:深圳人事考试网发表评论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组织单位在30天内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在网上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等法律法规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按规定在公示结束的三个月内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试用期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定期限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及《深圳市事业单位艺术、体育职员公开招聘工作细则》(深人规〔2008〕4号)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公告由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负责解释

2014年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doc.doc

2014年深圳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doc

2014年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招聘岗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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