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05 12:01:42 来源: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表评论
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经研究,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河北省教育厅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一)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机关公务员10名;
(二)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5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德才兼备,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以上;身体健康;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岗位对学历有特殊需要的按照所提要求执行);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可放宽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体要求:
1、机关公务员:报名人选为河北省范围内在职在编科级及以下职务的公务员(含中央部委属驻冀单位);所学专业不限。
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人选为河北省范围内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含中央部委属驻冀单位);各单位选调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经历等见附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选调范围: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违法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条件的。
三、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1日至8月12日(每工作日9:00-17:00)。报名人员可直接到省教育厅人事处报名,也可将报名材料通过特快专递邮寄至省教育厅人事处(以邮戳为准)。联系人及电话:潘华,66005056;张恩永,66005052。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河北省教育厅机关办公楼805房间,邮编:050051。
2、报名材料:在省教育厅官方网站下载《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后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照片位置粘贴两寸近期彩色照片(蓝底、正面、免冠)。同时,另附同版照片两张。本人身份确认、现实表现和单位推荐意见由组织人事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
每人只能填报1个报考岗位;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有关业绩成果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均用A4纸),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并由审验证书原件工作人员在复印件上署名。
报名登记表上各项内容要如实填写,不得漏填。
3、资格初审:省教育厅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于2014年8月18日在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公布。同时,通知笔试时间及具体要求。
4、开考比例:拟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依据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选调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选调考试。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写作、分析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面试
机关公务员的选调面试集中时间统一组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选调面试根据不同岗位特点分别组织。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选调计划和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划定面试人选,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都进入面试范围。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省教科所选调教研员岗位面试增加说课环节)。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现场应变、人际关系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和举止仪表等。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3、总成绩由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按5:5比例相加合成,满分100分。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检
依据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比例末位遇有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五)考察
按照选调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经考察,在人事信息、档案资料、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等方面如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岗位人选按总成绩顺次递补。
(六)确定拟选调人选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研究确定各岗位拟选调人员,并在省教育厅网站公布。
(七)公示及选调
对拟选调人员在省教育厅和本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试用期3个月,胜任工作岗位的,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笔试时间、面试人选、拟选调人员名单及有关内容将在河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上公布。
网址:http://www.hee.cn/。
(二)本次选调相关事项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 河北省教育厅
201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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