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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内蒙古乌审旗护士招聘20人公告

2014-08-06 14:53:33 新东方在线发表评论

    为适应全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努力提升行业水平,推进卫生护理事业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护士2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严格考核、严把准入关、提高准入门槛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进人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宁缺毋滥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数量(共20名)

    护士20名。其中,汉族13名、蒙古族7名。

    三、招聘条件

    1.热爱卫生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身体健康,无犯罪行为和不良记录。

    2.仅限乌审旗户籍,具体包括因投亲婚迁者,截止报名开始之日,落户乌审旗三年以上的;原籍在乌审旗,且父母一方现为乌审旗户籍,本人因上学原因户籍外迁者,不受现户籍限制。

    3.具有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

    4.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5.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6日至8月20日。(注:已经报过名的不需要重新再报名)

    2.报名地点:乌审旗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C座304(乌审旗人社局考务办),联系电话7582201。

    3.报名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专科以上学历需提交有效期内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中专生提交学籍档案)、护士执业资格证(今年参加资格考试者可先提供成绩单)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2寸近期免冠同版彩照3张,政审材料(无犯罪证明)原件1份,并下载填写《乌审旗2014年公开招聘护士报名登记表》1份。

    4.享受政策性照顾分值者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

    5.当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达不到3:1时,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后,调整招聘计划。

    6.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均分为笔试与面试两种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

    以闭卷形式进行,统一为汉语试卷,要求汉语答卷,笔试内容为相应专业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医学法律法规(占笔试的80%)和社会综合知识(占笔试的20%)。

    2.面试

    护士:根据笔试加权成绩(含照顾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拟招聘人数的2倍确定面试人员。采取现场答辩和实际操作的形式进行。

    3.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享受政策性照顾分值

    1.乌审旗生态移民(已移出)和水源地考生笔试成绩加权前加1分(由旗人口转移办出具证明);

    2.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应聘者需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报名结束后提供无效。

    (四)确定拟聘人员与公示

    1.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别依据蒙、汉族拟录取人数划线录取,拟聘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时,组织并列人员进行二次考试,成绩高者录取。

    2.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五、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交旗人社局,由纪检、人社、卫生部门进行联合审查,档案审查合格者,报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规定期限内未交档案或档案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待遇

    以上新招聘的护士按照地方合同制管理办法予以聘用,工资每月3000元。

    六、其他

    (一)招考成绩、招聘结果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旗人大、政协对招聘工作予以监督,纪检、人事部门组织参与招聘工作。对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录用资格。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录聘者必须服从岗位安排,对不服从岗位安排的录聘者将取消录聘资格。

    (三)本方案由乌审旗2014年公开招聘护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2014年乌审旗公开招聘护士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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