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07 09:52:36 来源: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表评论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用人单位联合进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应聘资格,不退回报名费。经审查合格人员带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各为100分。笔试和面试两科分别按60%和40%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不指定范围和教材,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由万安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内容:
卫生系统:临床医师岗,临床医学专业知识;中医临床岗,中医临床医学专业知识;护理岗,护理学专业知识;公卫医师岗,预防医学专业知识;医学影像岗,医学影像专业知识;检验医师岗,医学检验专业知识;药剂岗,药学专业知识。
农村公路管理所:文秘岗,文秘基础知识;工程员岗,道路桥梁工程专业知识。
卫生和财政财会岗:财会专业知识。
财政局财政评审中心评审员岗和住建局村镇规划办工程管理岗:建筑类工程造价专业知识。
乡镇规划站乡镇规划岗:建筑建设、城建规划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遗失身份证者,必须在考前持贴有与准考证同底照片的公安机关户籍证明,到万安县人社局办理准考手续。
2.面试
(1)面试工作由万安县人社局实施。面试工作原则上在笔试成绩公布后30天内完成。面试前,万安县人社局制定面试实施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考生面试费按有关规定收取。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规定的开考比例和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入闱面试比例原则上为1:3;特殊岗位,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可降低为1:2。笔试人数少于相应面试比例的全部入闱面试,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应聘人员提出放弃等而出现空缺,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凡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1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录取,否则,不予录取。
(5)面试的具体事宜详见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面试公告。
(五)体检和考核
1.根据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合成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考生合成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对同一职位代码有多个招聘单位和岗位的,如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临床医师岗、检验岗、影像岗、护理岗、财会岗,在体检考核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具体单位及职位。
2.体检由万安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3.考核由万安县人社局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
4.对体检、考核前考生提出放弃等出现的空缺岗位,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万安县人社局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行文将拟录用名单报县政府批准,县政府批复同意后由万安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新录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新人新办法,实行聘用制、社会保险制度和人事代理,新聘人员试用期12个月,在单位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新录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有关待遇。
五 、纪律要求
1.严格执行和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对招聘工作中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六、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万安县人社局 0796-5839805
监督电话:万安县监察局 0796-571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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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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