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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陕西榆林高新区中小学在职教师选调83人公告

2014-08-07 14:43:39 新东方在线发表评论

  2014年秋季,高新区完全中学、四小、五小等3所学校启动招生。同时,2013年秋季已开办的高新一中、二小、三小今年秋季仍要继续招收起始年级。为了打造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业务精湛、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榆林高新区管委会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一批中小学在职教师。

  一、选调岗位及数量

  今年秋季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计划新开办42个教学班,招收学生2100名。依据国家教职工编配标准,今年秋季需选调中小学在职教师83名。中小学各学科选调在职教师具体数量如下:

  二、选调(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2、品德高尚,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和奉献精神。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一定的教科研能力,至少有一篇教科研文章在县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或获县级以上奖励。

  (二)资格条件

  1、初中教师选调条件

  (1)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县(区)级以上教学能手、优秀教师、教坛新秀等第一学历可放宽至专科学历,现有学历为本科及其以上。

  (2)从事中学教学工作三年以上,且教学业绩突出。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4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且身体素质良好的知名教师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4)符合上述条件要求且已取得国家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等级证书的非心理学专业教师可申报心理学教师岗位。

  2、小学教师选调条件

  (1)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专科及其以上学历,荣获县(区)级以上教学能手、教坛新秀、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者,初始学历可放宽至中师学历,现有学历为专科及其以上。

  (2)从事教学工作三年以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县(区)级以上优秀教师、教学能手、教坛新秀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申报体、音、美、信息技术岗位者,学历参照初中教师选调条件执行,年龄参照小学教师选调条件执行。

  榆林市以外,荣获市级以上教学能手、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模范教师等荣誉称号且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学在职教师,可报名参加本次选调。

  三、调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榆林市人事人才网(http://www.ylrs.gov.cn),榆林市教育网(http://www.yledu.gov.cn)统一发布公告,公布选调岗位和资格条件。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5日—8月11日。

  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双休日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高新区创业大厦1101室。

  联系人:0912-2399705 0912-2399062 何老师 18992202906

  3、资格审查

  应聘者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论文和获奖荣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自备档案袋),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榆林高新区管委会选调中小学在职教师资格审查表1份(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并贴2寸照片)、榆林高新区2014年中小学在职教师选调报名登记表电子版(以上两个文件可在公告发布网站下载),经资审合格后选择一个选调岗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三)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本次选调遵循“凡进必讲”的原则,所有选调教师都要通过面试(即专业技能测试)进行公开选拔。选调岗位与报名资审合格人数等于小于1:3者,直接进入面试;高于1:3比例的,通过笔试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以《综合知识》和《专业科目》为基础,按小学、初中、两个学段分别组织命题。《综合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课程标准等内容(占30分),《专业科目》为本学科小学、初中专业知识(占90分)。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面试人选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即按照应聘人员所应聘的选调岗位,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计划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另行安排)。

  (四)奖励加分

  近五年荣获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荣誉的按国家、省、市级分别计6分、4分、2分;近五年荣获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荣誉(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模范教师、拔尖人才、“十佳园丁”)的按国家、省、市级分别计6分、4分、2分,每项奖励加分只计其中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论文评奖不予加分。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面试成绩+奖励加分。

  符合招聘条件的中小学各学科省、市级教学能手,不占本选调岗位,单独分类,直接通过面试考察择优选调。

  (五)体检

  按照与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人社局、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选调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

  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由人社局、教育局审核汇总后应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合格后,报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负责拟聘人员审核和签发文件,办理调动手续。

  四、管理和待遇

  1、选调教师由市人社局和高新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办理正式调聘手续,为国家事业单位公办教师编制。工资待遇除按照现行中、小学教师工资标准执行外,管委会每年划拨一定数额的专项经费,用于教师的绩效考核奖励。

  2、对符合享受保障性住房条件的初中、小学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解决。

  以上待遇规定如与上级新型政策相违反,本规定自行废止。有关待遇按上级新规定政策执行。

  中小学在职教师资格审查表.doc

  中小学在职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榆林市高新区管委会

  201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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