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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浙江宁波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08-12 15:20:21 来源:宁波人事编制网发表评论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建设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录用人员为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港澳、国外留学回国人员)的,需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的不予办理录用手续。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7220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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