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4 17:59:06 来源:辽宁人事考试网发表评论
2014年辽宁省中小企业厅所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参加同步考试)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4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4) 33号)和有关文件规定,辽宁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现将辽宁省中小企业厅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辽宁省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招聘工作委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
三、招聘步骤
(一)岗位查询
岗位查询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公布的《2014年辽宁省中小企业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二)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程序
1、报名
笔试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18日9时至22日24时。报名网站为辽宁人事考试网(www. lnrsks.com)。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人员在充分理解报考信息的基础上在网上确认并承诺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方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并缴费。报名成功后,不允许再更改,网上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报名成功后要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报考者自行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同时确定考试地点、考场(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的时间见辽宁人事考试网的相关信息)。
2、笔试
笔试将委托省人事考试局进行,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考试通知《关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同步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笔试时间定在2014年9月27日(星期六),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等进入考场。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成绩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 lnrsks.com)、辽宁省中小企业厅网站公布。
3、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我厅商省人社厅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后,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5:5。
面试人员名单在辽宁省中小企业厅网站上公布。
(2)面试前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人员,持报名登记表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由审核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资格审查的内容为报考者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岗位所需其他条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所缺空额,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3)面试内容、时间、办法及要求
面试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辽宁省中小企业厅网站上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4.体检
根据面试排序情况,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察
应聘者体检合格后,由省中小企业厅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确定拟聘人选。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6.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由省中小企业厅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曰。对公示有异议的人选,由用人单位进行认真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后,如因取消资格、拟聘人选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公开招聘期间,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视为自动弃权。
7.聘用
为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等按辽宁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相关文件执行。
四、其他
(一)应聘者从报名至考核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否则,后果自负。
(二)政策咨询电话:024-86262267
其它未尽事宜,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4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4) 33号)中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辽宁省中小企业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xls
辽宁省中小企业厅
2014年8月
| 精品套餐 | 【全科】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全科全程VIP通关班 | ¥1980 | 免费试听 |
| 【通关】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全科全程通关班 | ¥1600 | 免费试听 | |
| 【联报】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项提高全科联报班 | ¥260 | 免费试听 | |
| 【冲刺】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冲刺精讲精练班 | ¥500 | 免费试听 | |
| 【特训】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高分技巧特训联报 | ¥360 | 免费试听 | |
| 【联报】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精讲精练联报 | ¥280 | 免费试听 | |
| 行测辅导 | 【联报】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专项提高联报班 | ¥780 | 免费试听 |
| 【精讲】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精讲精练行测 | ¥150 | 免费试听 | |
| 【特训】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高分技巧特训班行测 | ¥200 | 免费试听 | |
| 申论辅导 | 【专项】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项提高班申论 | ¥300 | 免费试听 |
| 【精讲】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精讲精练申论 | ¥150 | 免费试听 | |
| 【批改】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整卷批改班 | ¥300 | 免费试听 |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关于我们 - 商务合作 - 广告服务 - 代理商区域 - 客服中心 - 在线留言 - 退换货说明 - 合作伙伴 - 联系我们 - 人员招聘 - 网站地图 - 热点关注 - 寓乐优学
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旗下成员公司 全国客服专线:400-676-2300
Copyright (C) 2000-2013 koolearn.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新东方在线 版权所有
京ICP证050421号 京ICP备0506766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7616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01105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