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0 14:39:56 新东方在线发表评论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实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确保我县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和《广灵县2014年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现就广灵县2014年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品学兼优、德才兼备的原则,阳光招考、科学招考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待遇
1、招聘岗位及计划:农村中小学教师26名,其中小学语文5名、数学4名、英语3名、体育4名、美术1名、音乐1名,中学语文2名、数学1名、化学2名、物理2名、政治1名。
2、招聘人员待遇:所招聘的农村中小学教师正式聘用后,成为广灵县中小学在编公办教师。
3、依据招考标准、考生报名情况以及各学科需求等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组集体研究,可对招聘计划进行适当调整,招聘计划调整情况向考生公布。
三、招聘条件
报考者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奉献、进取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爱生敬业。
2、具有教师职业所需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表达能力,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无明显缺陷。
(二)资格条件
1、具有教师资格证。
2、报考小学教师岗位者须具有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英语、体育、音乐、美术岗位必须专业对口;非师范类毕业生必须专业对口)。
所学专业是指毕业证书所标明的专业,学位证及其他证件不作为认定所学专业的依据。各学科的相同或相近专业参照《大同市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专业参照目录》执行。
4、应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须在报名之前取得。
5、按照有关精神,本次招聘设置10个岗位(其中小学语文1名、数学2名、英语2名、体育3名、美术1名、音乐1名),作为“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限广灵户籍或在广灵县服务),即面向“特岗教师”(不含广灵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计划、“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目前仍在岗)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岗位。若实际报名人数未达比例,经招聘领导组研究,可适当调整招聘名额。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曾被开除学籍、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过作弊记录并受到禁考处罚的人员;
3、现役军人、试用期未满的在职人员;
4、在校就读的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含2014年研究生被录取者);
5、参加反动组织、集会、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①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必须本人亲自报名,不能代替,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岗位。
②报名时间:2014年8月18日至8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③报名地点:广灵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县政府大楼405号房间)。
④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拟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报名人数不达竞争比例且急需紧缺的学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可放宽到2倍,并在招考中采取划定合格分数线的方式进行选拔。
⑤按照有关招聘考试收费标准,每名考生收取报名费、考务费、学历审验费、数码照相费200元。
2、现场资格审查
①资格审查的内容
按照报考条件,对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现场审查和确认,合格者确认报名资格。
②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考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报到证随档案在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或人才中心托管的须由托管部门出具托管证明、2014年应届毕业生未发报到证的可提供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在职人员报考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岗位相关证明。
③资格审查和验证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或冒名顶替者,随时取消资格。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主要对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证件进行进一步严格的审查。
1、学历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验证。
2、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等产生的教学能力测试名额空缺按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面试(以下称教学能力测试)
1、教学能力测试按报考专业分组进行。
2、教学能力测试方法
教学能力测试采用讲课形式,每人备课时间60分钟,讲课时间15分钟。教材使用广灵县中小学现行初中二年级、小学五年级第一学期所用教材及教学参考书。
3、教学能力测试计分方式
教学能力测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占总成绩的40%。
(五)选拔方式
依据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高低排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等额选拔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笔试成绩亦并列的,共同进入体检。
(六)体检
1、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因体检不合格及个人原因放弃体检产生的空额不予递补。
(七)考核考察
考核考察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组统一安排、指导下,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因考核考察不合格及个人原因放弃聘用产生的空额不予递补。
(八)确定岗位
体检、考核考察合格的考生,按照各科高分优先的原则,由考生选择具体应聘岗位。不选择应聘岗位且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考生视为本人放弃。
(九)公示、聘用
1、对已确定岗位的考生,经招聘工作领导组审定后,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2、拟聘用对象在广灵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查清,以决定是否聘用。
3、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提出聘用及审核意见,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核准。
4、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按规定时间到岗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
五、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在广灵县2014年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下,由招聘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2、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法规,严明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程序,严守工作纪律,坚决制止和纠正招聘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招聘工作在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秉承“阳光招聘、诚信考试”的招考宗旨,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条件公开、结果公开,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4、本次招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考前培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本公告由广灵县2014年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广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2-8822165
广灵县科教局 0352-8823283
监督电话:广灵县纪检委、监察局 0352-8822461
广灵县2014年公开招聘
农村中小学教师领导组办公室
201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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