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7 17:30:24 来源:淮安人事考试网发表评论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行网上缴费,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绝对贫困证明和绝对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14 年9月24日-25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手续,退还笔试费(报考岗位被取消但未补报其它岗位的已缴费的应聘人员,亦可在此时间办理退费)。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4年9月26日9:00—9月27日9:00
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www.harsks.com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7-83647599。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与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一门,总分为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中:植物栽培岗位报名人数6人以下(含6人)的免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9月27日(周六)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工作由市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笔试成绩在淮安人事考试网www.harsks.com公布。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核减后岗位招聘人数与开考比例的倍数确定面试人选。
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开考比例倍数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应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应聘人员须交验的材料有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应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还须在资格复审时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经审查,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进入面试的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免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及核减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负责。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2014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确定。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淮安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一式五份),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办理人事关系转接手续。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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