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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四川广元人民警察笔试(含特警专业测试)成绩及面试公告

2014-08-28 09:54:16 来源: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表评论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元市公安局

  关于2014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笔试(含特警专业测试)

  成绩及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元市公安局《关于2014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现将广元市2014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笔试(含特警专业测试)成绩及面试有关事项予以公告,并说明如下。

  一、按照公告规定,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元市公安局对考生笔试成绩(含特警专业测试成绩,该成绩已于8月6日公示)进行了折算、加分、排名,并确定了面试入闱人员,考生如有疑问,可直接咨询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元市公安局。

  二、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到合格等次人员、特警专业测试不合格及缺考人员,总成绩不计分。

  三、面试入闱人员务必于2014年9月5日9:00—12:00、14:30—17:00到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广元市利州区电子路90号劳动大厦,城区内乘2、4、8、11、13、17路公交车,劳动大厦站下车西行50米左右至十字路口即到)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后出现的缺额,于2014年9月10日9:00—12:00、14:30—17:00依次递补,请有递补意愿的考生(即排名紧靠面试入闱人员的考生)于9月9日主动联系咨询是否有缺额。

  进入面试人员须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四、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复审时,应携带《201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笔试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一)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二)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三)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四)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五)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五、根据省上统一安排,面试暂定于2014年9月13日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凭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以资格复审时发放的面试通知书为准。

  六、参加面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2011〕1号)执行。体能测评有三项,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日期计算。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面试资格复审时一并通知。

  面试资格复审咨询单位及电话:市公安局 (0839)5201068

  笔试成绩折算咨询单位及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9)3267026

  附件:1.广元市2014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笔试(含特警专业测试)折合成绩及排名情况

  2.广元市2014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面试入闱人员名单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元市公安局

  201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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