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国家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国家公务员 > 公务员 > 正文

2014年江苏宿迁市宿城区事业单位招聘26人公告

2014-09-01 15:41:20 来源:宿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表评论

  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体检前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组织人社部门配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4版)执行。

  考察结束前,考生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考生为已婚人员的,须提供县(区)级及以上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未按时提供上述所有证明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考察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对公示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次数最多为两次)。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宿城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2960398(宿城区人社局公务员科)

  监督举报电话:0527—82960263(宿城区纪委)

  0527—82960192(宿城区委组织部干监科)

  0527—82960133(宿城区纪委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组)

《宿城区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xls

《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4版).doc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