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05 15:20:55 来源: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表评论
4.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员的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笔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一并进入笔试环节)。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可放宽至1:2。放宽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二)笔试。
1.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 2014年10月1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5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在征得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其取消或调减情况,于2014年9月28日在成华区门户网(网址:www.chenghua.gov.cn) 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于2014年10月17日17:00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逾期不再受理。
4.政策加分。
经组织选派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 31日)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4年10月16日前的工作日内交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48号成华区办公大楼1104号办公室),咨询电话:028-84331007。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特别提示:证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报考者报名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加分手续,服务证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市)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服务证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服务证书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服务证书签订落款时间为准。
5.笔试时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如考生在参考过程中身份证遗失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请持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参考。
6.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总成绩于2014年10月28日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成华区门户网公布。
7.查分申请。
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三)考试成绩计算原则
1.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2.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政策性加分
公共类:笔试折合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
3.面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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