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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福建长汀县环境保护局招聘环境监测协管员9人公告

2014-09-11 10:42:23 来源:长汀人事人才网发表评论

  为加强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环境监测水平,夯实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基础加快推进国家级生态县建设进程。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环境监测协管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数量

  全县计划招聘环境监测协管员(编外人员)9名,均安排在长汀县环境保护局工作。

  二、应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考: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行为记录;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若从事实验室工作满5年者,则可将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四)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环保相关专业6名,法学类专业1名,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1名,会计与审计类专业1名。(其中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会计与审计类具体专业目录见附件一)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4年9月10日起至2014年9月19日的正常工作日;

  (二)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三)报名地点:长汀县环境保护局(长汀县环城中路3-8号)人秘宣教股,联系电话6831737,联系人:朱雪莺;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从附件二下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

  4.免冠1寸彩色近照2张。

  (五)其他事项

  有关本次招聘考试各阶段考务信息将通过长汀人事人才网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报考者所留的联系电话在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先资格审查,再笔试的招聘方式,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五、考试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的方式,笔试内容及时间如下:

  (一)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内容)。

  (二)笔试时间:2014年9月27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及其它相关事宜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一)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如遇弃权者或体检不合格者,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按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的要求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长汀县环保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人员另外须提供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经考察、复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考察、复审不合格而造成职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将在县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长汀县环保局反映,投诉电话:6831737。

  九、聘用与待遇

  (一)应聘者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确定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2年。聘用期间的基本工资待遇,参照长汀县环保局在职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每月1500元(不含绩效奖励)。其中社会保险由聘用人员自行办理,凡办理社会保险者,长汀县环保局给予每年2300元的现金补贴。

  (二)县环保局安排受聘人员工作岗位,不服从安排或拒签订聘用合同、不按规定时间报到上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其他事宜

  (一)报名者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考者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此公告由长汀县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4年长汀县环境保护局招聘环境监测协管员(编外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1-2.doc

  1.长汀县环保局招考专业目录

  2.长汀县环保局招聘编制外环境监测工作人员报名表

  长汀县环境保护局

  201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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