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国家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国家公务员 > 公务员 > 正文

2014年四川盐源县中小学考调教师57人公告

2014-09-15 11:33:36 来源:盐源县教育网发表评论

  因工作需要,根据盐源县教育局、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盐源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印发〈盐源县中小学教师工作调动实施办法〉的通知》(盐教〔2014〕32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拟对缺编且急需进人的15所学校面向全县公开考调57名教师,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及职位

  本次在编制限额内面向全县乡镇中小学的在编在职人员中公开考调57名教师,各考调学校名额及岗位详见《2014年盐源县公开考调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二、考调对象及条件

  考调对象及条件等详见盐教〔2014〕32号文件和《2014年盐源县公开考调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名及资格审查由盐源县考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审查,县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一)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至26日。

  (二)报名地点:盐源县教育局

  (三)报名提交的资料:

  1、《资格审查表》(在报名处领取);

  2、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需单位法人签字,六大山区还需学区签字;并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在本县工作年限、所教学科及任教年限等内容;

  4、2012年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仅限“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交近期(指近三个月以内)二寸免冠同底版彩色标准照2张。

  (四)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考调对象、范围、条件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不允许多单位或多岗位报考。报考者提供的各类证件、资料及填写《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在考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调动资格,责任自负。

  (五)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50元。

  (六)领取准考证时间:于2014年9月27日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

  四、考试

  (一)报考人员只进行笔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卷》(教育公共基础知识40、学科专业知识60)。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14年9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查分:笔试成绩公告后,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笔试成绩公告之日起的一个工作日内按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三)考调总成绩计算:

  县城学校:考调总成绩=笔试成绩

  区乡学校:考调总成绩=笔试成绩+工作年限加分+获得

  表彰加分

  五、录取、公示

  以报考者考调单位的岗位名额按考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调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专业学科知识成绩高低顺序录取;若再次出现并列,以在我县工作的时间确定录取顺序;若再次出现并列,则再次组织考试确定录取顺序。所有岗位不限开考比例。考调县城学校的总分不低于65分,考调乡镇学校的总分不低于60分。

  确定拟考调人员后进行公示,期限为7天,并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有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调动手续。

  六、本公告由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源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362953、6367666 监督电话:6369999

  原标题:关于2014年中小学考调教师的公告

  点击下载>>>

  2014年盐源县公开考调中小学教师岗位表.xls

  2014年9月11日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