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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黑龙江宝清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4-09-15 15:58:34 来源:宝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表评论

  (五)公示与审批

  对经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要求办理审批手续。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被公示人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予聘用,后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公示人在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被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分配工作岗位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受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并出具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正式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五、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咨询电话:0469—5432077

  监督举报电话:0469—6195017

2014年下半年宝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附件.rar

  宝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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