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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河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2人公告

2014-09-16 11:23:21 来源: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表评论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精神,经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招聘单位简介

  河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主要负责河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根据河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组成仲裁庭,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接受有关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对用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宣传,指导企业依法用工管理;参与调解和仲裁涉及劳动人事突发事件,群体、疑难及重大案件;负责管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文书、档案、印鉴及信息统计;负责县级仲裁机构和中央、省驻市单位,以及市直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等。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

  三、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岗位职责、资格条件和岗位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岗位职责和资格条件(详见附表1)

  (二)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招聘人员为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编制,执行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9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监察科(河源市源城区永和西路行政商务小区社会保障大楼7楼)。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考者需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户口簿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红底大一寸相片2张;

  (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4)在职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每位报考者只可报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报名时,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方式和范围、考试时间和地点、面试人数的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一)考试方式和范围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2、笔试的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笔试命题和评卷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省有关机构实施。笔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3、面试。

  面试题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省有关机构命制。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见准考证

  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面试人数的计算方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各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的1:3确定面试对象,考试人数达不到1:3的,按考试人数确定。

  (四)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最终成绩。

  (五)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1、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考生最终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招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用人单位组织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七、聘用人员名单的公布方式、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选,并将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招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二)咨询电话:0762—3238112;举报或者投诉电话:0762-3238969。

  八、需要说明的其它内容

  (一)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拟聘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招聘职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最终成绩)。

  (原标题:河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4广东河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人员岗位表.doc

  2014广东河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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