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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下半年上海崇明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09-17 13:41:53 来源: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发表评论

  2014年下半年崇明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经批准,2014年下半年崇明县部分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计划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体要求及报考条件详见《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22日10:00 至9月26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网上报名栏目,考生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并于9月22日10:00至9月28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了用人单位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在9月26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9月26日16:00至9月28日16:00期间,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准考证下载时间:2014年10月27日10:00至10月31日16:00,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4.其他有关事项:具体报名办法和其他有关政策可参阅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公布的201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常见问题解答。

  本县高层次储备人才、“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填写报名信息时须在工作单位和个人简历等栏目醒目位置注明个人身份及服务经历,以备资格审查。上述三类对象如系在岗或服务期满后继续留在本县所辖单位工作的,则户籍不作要求。

  5.特别告知:本次招考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上海市2014年度事业单位考试报名信息表》。同时,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后果自负。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定于2014年11月2日下午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于2014年12月3日起公布,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符合加分条件的本县高层次储备人才、“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本县招聘职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加分,所加分值计入笔试成绩。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填写《2014年下半年崇明县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申报表》(崇明人才网下载),于笔试结束后7日内提交至向相关主管部门,逾期未提交的,后果自负。

  四、面试

  面试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面试人选按照职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职位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之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面试人选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资格复核时,面试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材料不齐或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核与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知面试人选,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崇明人才网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择优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列入考察对象。

  综合成绩为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崇明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报批和聘用手续,并享受规定的待遇。

  七、咨询与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69695140 监督电话:69693032 59622324-8432

  崇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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