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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4-09-17 16:30:20 来源:辽宁人事考试网发表评论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省人社厅人事处会同省人事考试局组织进行。重点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复查报考资格。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公示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后,如因取消资格、拟聘人员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在公开招聘期间,报名人员如不按规定参加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视为自动弃权。

  (六)聘用

  为经公示无异议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等按辽宁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相关文件执行。

  五、其它

  (一)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时,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生从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政策咨询电话:

  省人事考试局招聘电话024—23447307;

  其它未尽事宜,按省人社厅《2014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辽人社[2014]33号)中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2014年下半年辽宁省人社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doc

2014年下半年辽宁省人社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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