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19 16:48:50 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表评论
2014年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主要职责是承担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检测、检验工作,现位于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实验室面积2万余平方米,拥有现代化大型精密仪器设备200余台套,是隶属于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事业单位。单位网站主页:www.sdifdc.org.cn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和单位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其中中级专业技术岗位19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食品药品检验事业;
3、身体健康,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68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5、符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填写《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2014年公开招聘中级岗位报名表》(见附件2),发送至sdsspypjys@163.com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15日内。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报名材料:1、本人签名的《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2014年公开招聘中级岗位报名表》(附件2);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3、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4、在职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5、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及证明个人业务能力、业绩的其他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复印件。
(三)考试
按照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内容为食品药品检验及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知识、食品药品检验实验室相关专业知识、现场反应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单位成立考核体检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其他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考核采取查阅档案及资料、走访调查、个别谈话、信函调查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按规定组织,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31-81216575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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