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24 10:18:14 来源: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表评论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我市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服务地为淄川),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选派)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已享受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再应聘定向招聘岗位。
报考定向招聘职位的人员在网上审核通过后,由本人于10月 10日上午9:00-11:30到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干部科(淄川区般阳路266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提交报名表、承诺书和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毕业生,属于在岗的,要出具县(区)或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在岗且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服务期满的,要出具服务期满证书或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合格证明。此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毕业生要出具聘用单位与本人签署的聘用合同。符合定向招聘的应聘人员,由区招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确认材料必须真实并按时上交,否则取消定向招聘资格。
报名结束后,卫生类0101研究生医学类岗位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2倍,按照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其他岗位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专业),计划录取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录取2人以上的,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其中,0103护理岗位取消或核减的计划增至0102临床医学岗位的招聘计划中,0108临床医学定向招聘岗位取消或核减的计划增至0102临床医学岗位的招聘计划中,0220房产交易监理所定向招聘岗位取消或核减的计划增至0219合并招聘单位7的招聘计划中。
原报考取消招聘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专业)。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笔试结束后,招聘主管机关将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交如下材料:(1)《2014年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14年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各一式一份。(2)身份证、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户口簿(户籍证明或户口迁移证或淄川区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人事代理人员证明信)、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国外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和成绩单(同时附正规翻译公司翻译的中文对照译文)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有工作单位或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定向招聘岗位考生还需提交如下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毕业生,属于在岗的,要出具县(区)或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在岗且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服务期满的,要出具服务期满证书或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合格证明。此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毕业生要出具聘用单位与本人签署的聘用合同。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网上资格审查与现场资格审查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论为准。
资格审查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cld.gov.cn)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 精品套餐 | 【全科】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全科全程VIP通关班 | ¥1980 | 免费试听 |
| 【通关】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全科全程通关班 | ¥1600 | 免费试听 | |
| 【联报】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项提高全科联报班 | ¥260 | 免费试听 | |
| 【冲刺】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冲刺精讲精练班 | ¥500 | 免费试听 | |
| 【特训】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高分技巧特训联报 | ¥360 | 免费试听 | |
| 【联报】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精讲精练联报 | ¥280 | 免费试听 | |
| 行测辅导 | 【联报】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专项提高联报班 | ¥780 | 免费试听 |
| 【精讲】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精讲精练行测 | ¥150 | 免费试听 | |
| 【特训】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高分技巧特训班行测 | ¥200 | 免费试听 | |
| 申论辅导 | 【专项】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项提高班申论 | ¥300 | 免费试听 |
| 【精讲】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精讲精练申论 | ¥150 | 免费试听 | |
| 【批改】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整卷批改班 | ¥300 | 免费试听 |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关于我们 - 商务合作 - 广告服务 - 代理商区域 - 客服中心 - 在线留言 - 退换货说明 - 合作伙伴 - 联系我们 - 人员招聘 - 网站地图 - 热点关注 - 寓乐优学
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旗下成员公司 全国客服专线:400-676-2300
Copyright (C) 2000-2013 koolearn.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新东方在线 版权所有
京ICP证050421号 京ICP备0506766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7616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01105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