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国家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国家公务员 > 公务员 > 正文

2014年辽宁凌海市电视台播音员招聘3人公告

2014-09-24 14:38:29 来源:辽宁人事考试网发表评论

  凌海市招聘电视台播音员公告

  根据凌海市广播电视工作发展和用人需要,经凌海市政府同意,凌海市电视台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播音员3名(男2名、女1名)。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9月26日(含)至1996年9月26日(含)期间出生;

  (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为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研究生为广播电视艺术学专业。同时具有普通话一级乙等以上证书,证书取得时间要求在2014年9月26日(含)之前;

  (六)具有锦州市户籍(含县(市)、区),户籍取得时间要求在2014年9月26日(含)之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含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应聘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二、报考程序

  招聘采取报名、面试、笔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地点:凌海市政府办公楼A座512室(人社局人事科)

  2、报名时间:2014年9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3、所需证件: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本人与播音主持相关视频2-3分钟;在职在岗人员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由本人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

  4、咨询电话:8122271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和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由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面试

  面试内容为定稿播报和模拟现场报道,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60分。

  (1)两分钟定稿播报(5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普通话水平、言语组织及口头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

  (2)三分钟模拟现场报道(5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逻辑思维及应变能力、对新闻题材的驾驭组织能力、上镜效果和应聘者的其它才能等。

  面试的开考比例为1:2,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

  2、笔试

  参加笔试人选根据职位的招聘人数和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最后一个笔试人选的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笔试。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均保留两位小数。(同等分数,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者,通过面试加考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对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核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确定的拟聘用对象在锦州人事信息网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在考核和公示过程中如有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公示被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享受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转正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

  三、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电视台播音员工作在凌海市电视台招聘播音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整个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操作,认真做好资格审查、面试、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招聘工作坚持公示制,阳光操作,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招聘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如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都要严肃追究责任,从严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由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21日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