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28 18:00:59 来源: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表评论
五、面试评委的组成
面试评委由面试领导小组聘请具有中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从事组织(人事)工作三年以上经验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面试评委小组在面试前从面试评委人选中抽签确定,评委组由7人组成,设主评委1名。专业类评委不得少于60%。
六、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4年10月16日下午14:30考生报到,15:00考试。
面试地点:曲靖市第一中学。
面试人员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有关面试事项的公告。
七、面试的实施
(一)面试设面试考场、候考室、候分室。
(二)面试考场设评委席、考生席、计时席、计分席、监督席及警戒线、警戒区,实行封闭管理。
(三)面试前对面试评委进行面试方式、程序、方法、评分标准、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的培训。
(四)面试工作人员包括计时员、计分员、监督员、引领员、音像录制员等。制定并明确面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五)评委、考生以代码和顺序号表示。评委组成及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或对外泄露,考生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评委通报。
(六)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笔试准考证原件,按时到指定的面试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本人身份,并向面试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它有关注意事项。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在面试前抽签确定,并由面试考生在《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超过规定报到时间30 分钟仍未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工作照常进行,不再递补和重新组织面试,其后果由考生自负。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 70分。
(七)面试考生在等候面试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八)面试评委、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九)面试由主评委主持进行,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进入考场,只叫顺序号。
(十)保密员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将密封的试题送到主评委,交给主评委。开考前在考生监督下拆封试题。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发放的试题全部回收。
(十一)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试题内容。
(十二)记时员在面试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3分钟提醒考生。答题时间到,主评委宣布答题结束,考生完成面试。面试考生不得带走题签和草稿纸,考生退出考场后进入候分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十三)按岗位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在下一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核对本人抽签顺序号和面试成绩无误后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十四)面试全过程实行录音、录像,并与有关资料一同存档保管。
八、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一)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爨文化知识为70分,普通话为30分。由7名面试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评委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
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笔试加分)÷2.5〕× 50%+〔面试成绩〕× 50%。
2.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九、考核、体检及录(聘)用等有关事项,按8月4日在规定网站上公布的《曲靖市教育局2014年公开招聘曲靖市爨文化博物馆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公告》执行
十、纪律及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由市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二)面试评委、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
号文件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处理。
(四)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评委、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
本方案由曲靖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曲靖市第一中学组织人事科 0874――3101961
曲靖市教育局学生工作科 0874--3330159
监督电话:曲靖市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 0874――3128052
曲靖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 0874――3312650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4--8967925
(原标题:曲靖市教育局2014年公开招聘曲靖市爨文化博物馆工作人员面试方案公告)
曲靖市教育局
201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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