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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山西第二批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招聘4570人公告

2014-10-08 12:29:37 来源:晋商人才网发表评论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可于2014年11月中旬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资格审核 (11月中旬)

  (一)审核对象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资格审核的人选,所有进入资格审核的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审核名单、时间、地点

  资格审核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以下网站:

  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

  山西省创业就业网(www.sxcyw.org.cn)

  (三)需提交的材料

  参加资格审核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户口是集体户的,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可提供入学前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迁出证明(证明原件留存)。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并注明本人基本信息及毕业时间(证明原件留存)。

  4、《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到证》在异地人才市场存放的,由存放地人才市场出具加盖有效印鉴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5、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

  6、1寸近期红底免冠照片2张。

  7、招考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组织实施

  由各市人社局所属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组织对报考市属乡镇、社区进入资格审核人选名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材料(证明)在报考岗位所在地参加资格审核。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认定为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得参加体检。

  2、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核条件不符或自动放弃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将由各市负责组织资格审核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各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网站。

  八、体检

  (一)体检对象

  经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

  (二)体检名单、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具体体检名单、时间、地点以及体检方式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各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网站。

  九、岗前培训

  (一)培训对象

  各市已体检合格,拟上岗的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

  (二)培训安排

  培训名单、时间、地点及培训方式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各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网站。

  十、签订劳动合同

  体检、岗前培训合格拟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

  聘用人选确定后,如有空缺岗位,将直接从同意调剂且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核、体检和岗前培训,合格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十一、待遇

  对从事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的聘用人员,支付岗位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单位应缴部分),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个人应缴部分从岗位工资中代扣。

  聘用期间或合同期满后,有创业意愿的,符合条件的可提供创业基金资助、“一对一”创业导师辅导;被企业招聘并签订劳动合同的或被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的,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工龄连续计算。终止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提供相应公共就业服务。在劳动合同期内,其档案统一由所在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代理。

  十二、招聘咨询

  山西省创业就业促进会 电话:0351-7038099(7031611)

  山西人事考试中心 考务咨询电话:0351-7331654

  (原标题:山西省2014年第二批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招聘公告)

  点击下载>>>

2014年度第二批政府购买基层服务岗位一览表.xls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创业就业促进会

  201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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