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国家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国家公务员 > 公务员 > 正文

2014年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77人公告

2014-10-08 16:25:42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发表评论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有关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地勘水文等专业技术人员的复函》(川人社函〔2013〕141号)有关规定,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拟考核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六0一大队等8个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见下表)

无标题文档

a

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单位地址主要职能
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六O一大队全额拨款攀枝花市主要从事国家和四川省的冶金矿产、黄金、白银、有色金属及冶金辅料资源的地质勘查及评价,钻探与地球物理和地球化学勘查、环境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矿山地质、灾害地质勘查及治理,测试化验、岩土工程、建筑施工、市政工程、道路桥梁、隧道、矿山开发、水电建设、机械制造与修理等多项专业。
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水文工程大队全额拨款成都市郫县
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六O四大队全额拨款广元市
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六O六大队全额拨款成都市郫县
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测绘工程大队全额拨款成都市高新区
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成都地质调查所全额拨款成都市双流县
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院全额拨款成都市成华区
四川省冶金地质技工学校全额拨款成都市郫县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见附件《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2014年度直接考核招聘地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内,招聘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地质勘查类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地勘专业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任职资格,并完全符合《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2014年度直接考核招聘地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应聘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2014年度直接考核招聘地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名额见附表《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2014年度直接考核招聘地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考核招聘方式

  1. 联系方式:参加应聘者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2014年度直接考核招聘地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考核方式:实行用人单位与应聘者双向选择,择优录用原则直接考核确定。

  五、体检

  通过考核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指定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六、审核确认和聘用

  通过考核并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组织收集整理申报材料,报经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审查通过后上网公告,公告无异议,再上报四川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原标题: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4年度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2014年度招聘地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

  2014年9月30日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