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09 10:09:09 来源: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表评论
4、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确认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得低于3∶1,否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与笔试时间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原报名地点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与笔试
本次招聘采取先面试后进行笔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形象气质、普通话水平、应变能力及综合素质。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笔试程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达线人员中,按照1:3比例确定笔试人选。 若最后一名有多人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笔试。
2、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国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计算机,新闻写作)。
加分政策。“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人员参加笔试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领取准考证时,同时携带相关证书到石台县人才服务中心(县就业局二楼,联系电话:0566-6023519)申请加分资格。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增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55分(含加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3、最终合成成绩
最终合成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试人员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如最终合成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仍有同分的,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全面衡量择优聘用。(以下环节如出现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各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以上程序和办法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它事项
考务、考试成绩、体检考察、聘用等有关信息在石台县政府网陆续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0566-6029459(石台县广播电视台)
0566-6023519(石台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66-6024948(石台县监察局)
(原标题:2014年度石台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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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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