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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老城区2014年教师招聘30人公告

2014-10-10 11:56:18 来源: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表评论

  2、试讲办法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入试讲环节。试讲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准备20分钟,讲一节与申报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的方式进行,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

  若某一职位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数,应组织现有人员试讲,应试者试讲现场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录职位,考生试讲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试讲时间、地点、所用教材将在老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ylc.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下的“公告公示”专栏)予以公布。参加试讲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五)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试讲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考生总成绩于试讲全部结束后适时在老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ylc.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下的“公告公示”专栏)进行公示。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试讲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根据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的规定进行。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老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ylc.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下的“公告公示”专栏)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纪委监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等部门组织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试讲的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要服从岗位分配,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或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有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老城区工作满5年后方可流动。

  六、其他

  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均在老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ylc.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下的“公告公示”专栏)上进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登陆查看。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试讲资格确认、试讲、体检、考察、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七、组织领导

  成立老城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八、本方案由老城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79-65277896

  2014年洛阳市老城区教师招聘相关附件

  老城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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