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10 12:05:51 来源: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表评论
(四)试讲
1.试讲人员的确定
(1)试讲人员资格确认办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聘用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讲的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试讲环节。笔试缺考、作弊和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试讲环节。
(2)提交材料
考生须持《2014年洛龙区考试招聘教师试讲资格确认表》一式2份(见附件1),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复印件附每份《2014年洛龙区考试招聘教师试讲资格确认表》后):
a.有效身份证;
b.笔试准考证;
c.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d.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且未使用的就业协议书(全套),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教育厅盖章);
e.教师资格证。
(3)试讲资格确认时间、地点以及审查结果在洛龙区政府网站(http://www.luolong.gov.cn/)上通知或公布。
2.试讲办法
试讲内容从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准备20分钟,讲一节与报考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试讲现场成绩满分为100分。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的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为考生试讲现场成绩。
依据笔试成绩高低进入试讲环节的人数小于1:2的比例时,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全部进入试讲。
参加试讲的考生现场成绩不得低于75分,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试讲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洛龙区政府网站(http://www.luolong.gov.cn/)进行公布。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五)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在洛龙区政府网站(http://www.luolong.gov.cn/)进行公布。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试讲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聘用计划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核与聘用环节,所产生的职位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试讲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洛龙区政府网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七)考核与聘用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规定,进行考核和资格复查。考核和复查合格者,根据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区教育局统一分配(按总成绩从高到底顺序优先选择单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试讲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被聘用人员应在接到聘用通知之日起7日内履行报到手续,逾期未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程序顺延补聘。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并实施人事代理,按政策规定试用期限,新聘用教师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3年内不得流动。
本方案解释权归洛龙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咨询电话:65156602 63213845
监督电话:63255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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