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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四川长宁县委办公室事业单位遴选3人公告

2014-10-20 11:53:43 来源:宜宾市长宁县教育局发表评论

  为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县委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经县委同意,拟公开遴选3名工作人员到县委办下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截止报名时长宁县内已转正定级的在编在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遴选职位

  详见《2014年长宁县公开遴选事业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遴选对象资格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近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综合调研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2012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录用为事业人员时与招录机关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最低服务年限要求

  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五、遴选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6日—2014年10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县委办公室(县办公大楼814办公室),电话:4624589。

  (二)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2.《2014年长宁县公开遴选事业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

  考生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电话有误、通讯不畅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遴选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5,如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减。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和写作能力。不制定参考书目。成绩实行百分制。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遴选名额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按比例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试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名次并列的,名次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个性特征以及专业知识等。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遴选名额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时,若按比例进入考察范围的应试者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名次并列的,名次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考察范围。

  (六)体检

  体检的内容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七)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人选进行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拟聘用对象到县委办公室报到,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由县委办公室组织考核,人岗相适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人岗不适者返回原单位工作。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必须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对于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工作人员、参考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原标题:中共长宁县委办公室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2014年长宁县公开遴选事业人员报名表.doc

2014年长宁县遴选事业人员岗位表.doc

  中共长宁县委组织部

  中共长宁县委办公室

  201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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