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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南洪江市招考3名教师公告

2014-10-22 15:15:10 来源:怀化人事考试网发表评论

  一、职位及名额

  职业高中教师3名,其中英语、化学、历史各1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及相对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2、参照湘人社发(2014)34号文件及《公务员法》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

  ③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④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9—31日(正常上班时间)。

  2、资格审查:凡报名者于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洪江市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照2张。

  五、面试

  1、面试时间:2014年11月11日。

  2、面试地点:洪江市芙蓉小学。

  3、岗位招聘人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报名应聘人数不得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报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招聘计划。

  4、面试以说课的方式进行,准备30分钟,说课10分钟。面试内容以高中教材为准。

  六、体检

  根据每个职位的招聘计划数,按面试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规定标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则从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七、考察

  考察采取等额考察的方法,采用多种考察方式,深入到学校、单位及社区考察被考察人员各方面表现,如有弄虚作假则取消招聘资格。

  八、公示及聘用审批

  面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人员,按程序审批后,由人社、编制部门及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有关待遇

  应聘者一经录用,享受与其他在职教师同等福利待遇。

  洪江市教育局 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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