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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海南保亭县人民医院招聘20人公告

2014-10-25 16:28:20 新东方在线发表评论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步伐,促进医院发展,保亭县人民医院暨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海南分院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技术人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组织形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人事处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县卫生局、县编委办配合做好相关招聘工作。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要求

    (一)招聘专业及人数

    1.临床医学:16名。

    2.影像诊断:4名。

    (二)招聘条件

    1.学历:第一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且为国家统招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已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可不受第一学历限制,但最终学历须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在3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在4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在48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三、岗位待遇

    纳入保亭县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享有当地事业单位同级同类人员工资同等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在保亭县政府网、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及保亭县人民医院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资料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7日10月30日

    3.现场报名地点: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人事处档案室(新兴楼一层)或保亭县人民医院人事科(门诊部三楼东首)

    4.邮寄报名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107号(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人事处,邮政编码:250012)或海南省保亭县人民医院人事科(邮政编码:572300)。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须提供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其他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采取邮寄方式报名的考生,须提供个人简历及各种证件的复印件;参加考试时审核证件原件。


    3.报名者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考试及计分办法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医疗综合知识。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考职数,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为3:1。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2.计分方法:计分方法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3.考试地点:将设山东省济南市和海南省保亭县两个考点,供考生自行选择。

    4.考试时间:通过医院网站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体检由保亭县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由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人事处及保亭县人民医院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聘用。所空缺的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县政府批准后,在网站上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职位、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监督电话等。

    (二)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在公示期间,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人民医院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送县人民政府,待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经卫生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医院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工作纪律

    (一)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招聘人员工作,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包括聘用期)资格。

    (三)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或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监督举报电话:在招聘工作开展过程中,真诚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群众举报不正现象。举报电话:83668486(县纪委信访室);8366845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亭县人民医院

201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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