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7 12:10:18 来源:威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发表评论
为适应新形势下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威海市环境监察支队拟从全省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和范围
(一)选调计划:
威海市环境监察支队科员4人。
(二)选调范围:
全省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参照管理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 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管理)登记手续,现任科员职务;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与报考单位人员构成应回避亲属关系的;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尚在试用期内的;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有其他影响任职使用问题的。
三、报名时间、方法及资格审查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经单位同意后自愿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7日—11月10日(9:00—17:00)。
报名方法: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登陆威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whrsks.gov.cn)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威海市环境监察支队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经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后电子版发送至whhbbgs5233063@126.com邮箱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人员请按通知要求,携带本人相关材料及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后,发放笔试准考证。相关材料主要包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威海市环境监察支队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初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选调人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选调计划(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
四、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问题能力和适应岗位工作方面的能力。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在笔试准考证注明。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予以公布。根据选调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选调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选调计划;达不到计划选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五、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适应岗位工作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能力。面试采取百分制评分办法,由考官当场评判,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综合计算平均分的方法确定考生面试成绩。全部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不足70分的人员,取消选调资格;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同一选调职位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调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报考人员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六、体检、考察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除特殊情况经批准外,体检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根据选调职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进行复审。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选调手续,不能在规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选调资格。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及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而造成选调职位空缺的,经研究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注意事项
1.相关信息在威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whrsks.gov.cn)、威海市环境保护局网站(http://www.whep.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2.咨询电话:0631-5230663。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原标题:威海市环境监察支队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
威海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10月24日
| 精品套餐 | 【全科】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全科全程VIP通关班 | ¥1980 | 免费试听 |
| 【通关】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全科全程通关班 | ¥1600 | 免费试听 | |
| 【联报】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项提高全科联报班 | ¥260 | 免费试听 | |
| 【冲刺】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冲刺精讲精练班 | ¥500 | 免费试听 | |
| 【特训】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高分技巧特训联报 | ¥360 | 免费试听 | |
| 【联报】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精讲精练联报 | ¥280 | 免费试听 | |
| 行测辅导 | 【联报】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专项提高联报班 | ¥780 | 免费试听 |
| 【精讲】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精讲精练行测 | ¥150 | 免费试听 | |
| 【特训】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高分技巧特训班行测 | ¥200 | 免费试听 | |
| 申论辅导 | 【专项】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项提高班申论 | ¥300 | 免费试听 |
| 【精讲】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精讲精练申论 | ¥150 | 免费试听 | |
| 【批改】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整卷批改班 | ¥300 | 免费试听 |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关于我们 - 商务合作 - 广告服务 - 代理商区域 - 客服中心 - 在线留言 - 退换货说明 - 合作伙伴 - 联系我们 - 人员招聘 - 网站地图 - 热点关注 - 寓乐优学
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旗下成员公司 全国客服专线:400-676-2300
Copyright (C) 2000-2013 koolearn.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新东方在线 版权所有
京ICP证050421号 京ICP备0506766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7616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01105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