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7 13:59:37 来源: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表评论
为进一步充实财政干部队伍,海安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县财政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选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采取考试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聘。
二、选聘对象
全县在编在岗的事业人员。
三、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未满期限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四、选聘方法及程序
1.个人报名。符合以上条件者到县财政局(县城长江路106号,政府大楼15楼1517室)报名。报名时由县财政局负责资格初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
报名参加考试人数与岗位拟选聘人数须达到3∶1的比例,如达不到3∶1的比例,则取消该岗位选聘。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于2014年11月5日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ldbz.gov.cn)进行公示。
取得考试资格人员于2014年11月8日(9∶00~11∶30,14∶30~17∶30)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大楼 307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2.笔试。总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30%)、财务财会专业知识(70%),笔试时间:2014年11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取得笔试资格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3.面试(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同分全部参加面试),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于2014年11月9日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面试时间:2014年11月9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取得面试资格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
4.体检。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分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由海安县财政局组织,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
5.考察。由海安县财政局按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
6.公示与调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因体检或拟选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选聘的,或拟选聘人明确放弃的,可一次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选聘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报名须知
1.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须持本人学历证明原件、职称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从事工作岗位证明原件、会计从业资格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照片2张。
2.报名时间:2014年11月4日(9∶00~11∶30,14∶30~17∶30)。
3.报名地点:海安县财政局办公室(县城长江路106号,政府大楼15楼1517室)
4.联系电话:88859868,13862720212。
考试、体检、考察工作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原标题:海安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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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财政局
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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