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考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上报表格以电子版为准,纸质版与电子版备案汇总表上报后不得更改。
二、2014年度实践技能考试或医学综合考试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应按本通知要求办理备案手续。
三、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备案由医疗卫生机构上报,不接受个人备案材料。
四、《深圳考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填写注意事项:
医疗机构名称:应填《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医疗机构第一名称的全称;
岗位类别:应在其相应空格栏内打“√”;
试用时间:起始时间按实际填写;终止时间按填表日期填写(时间填写样式:如2014-11-14);
五、《深圳考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务必填写备案经办人及手机号码,以方便联系核对。
六、试用单位为预防保健所的,如报考公卫类别,备案表需加盖“预防保健所”公章;如报考临床类别,备案表加盖“预防保健所门诊部”公章。
七、各单位提交备案材料时,应提交校验期内校验合格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八、深圳市继续教育中心接受备案材料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周六、周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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