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关于做好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的通知”转发,请各单位组织考生2014年10月31日前在试用单位填写《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办理备案手续。
备案人员必须是2014年8月31日至2015年8月31日在试用单位试用(即:表中试用起止时间)、2014年没有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2014年已在广州市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但没有通过,仍在原试用单位及原试用岗位试用,且拟于2015年继续在广州市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时可持2014年实践技能考试或医学综合考试准考证参加2015年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免予办理备案手续。
各单位请于2014年10月31日前将《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见附件1)纸质版(原件一式二份)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式二份),交番禺卫生继教中心607室,同时将电子版OA发继教中心教务科,无OA发邮箱pyjjzx2006@163.com。
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参照《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附件2)要求,请详读相关规定。
附件1:
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xls
附件2:关于印发《师资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通知
番禺区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心
201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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