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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贵州遵义市中医院考试招聘7人简章

2014-10-29 10:37:21 新东方在线发表评论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遵义市中医院及遵义市卫计委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等考务工作。全过程接受市纪委第五纪工委、市人社局的监督。

    笔试时间:2014年11月14日下午15:30-17:30(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中医师(含中西医结合)职位为中医“三基”,西医师及影像医师职位为医学临床“三基”,检验师职位为医学检验“三基”,会计师职位为会计基础知识及医院会计制度。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考试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遵义市卫计委及遵义市中医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面试准考证》由遵义市中医院人事科核发。

    面试时间:2014年11月20 日,上午8:30开始,面试人员须提前半小时到达。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由遵义市中医院及遵义市卫计委负责组织,遵义市人社局负责对全过程的监督和指导。

    在参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职位招考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官由7名专家组成。本院考官不超过考官总数的30%,具体在市人社局、市卫计委的监督下在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要求的相关专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中临时抽签产生。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

    六、体检

    (一)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在总成绩公示期满后的10日内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二)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即重新组织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四)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五)检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人员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事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由医院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要求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查和复检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报考人员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人员对复查和复检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报考人员认可检查和复查结果。

    七、考核(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由医院对考核(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政审)并据实写出考核(政审)报告,并将政审结果告知被政审对象。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的,视为考核(政审)不合格,由医院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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