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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山东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

2014-10-29 10:06:23 新东方在线发表评论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4年10月31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等,其中,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档案在人社局毕分办存放的派遣期内无业人员需提交报到证)。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限制的,应审查其劳动合同备案及劳动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工作经历情况(工作年限和劳动保险缴纳年限均截止2014年12月31日)。

    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统一笔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采取分类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共分两类:医疗卫生类和综合类。医疗卫生类按不同专业类别,分护理学(本科)、护理学(专科中专)、临床医学、儿科学、预防医学、中医学、药学、医学检验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康复医学、康复医学技术和麻醉学13个专业分别考察从事岗位的专业知识;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笔试类别详见附件需求计划表中的笔试类别一栏;笔试考一科,委托国家有关考试机构实施命题。笔试不指定专门教材。

    笔试时间:2014年11月29日 0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5倍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市卫生计生委和招聘单位严格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青人办发〔2009〕14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1〕29号)的精神,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严密组织实施。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用答辩+专业技能测试的方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或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面试方案与笔试成绩同步在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qdphb.gov.cn)和青岛市卫生人才网站(http://www.wsrc.cn)上予以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在招聘网站公布。


    四、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2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市卫生计生委和招聘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考察。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诚信调查

    应聘人员体检考察合格后,实施诚信调查,符合规定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和诚信调查合格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原始材料,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取消或核减计划、笔试成绩、面试方案、面试成绩及拟录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在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qdphb.gov.cn)和青岛市卫生人才网站(http://wwww.wsrc.cn)上予以公布。

    3.政策咨询电话:0532-82876209、82892012

    网上报考技术支持电话:0532-82892016

    监督电话:0532-85912523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计划表》)

    (原标题:2014年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

    2014年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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