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30 15:20:26 来源: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表评论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规定和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上报的用人计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县国有资产管理局、乡镇(街道)统计中心、县沿海工业城管委会、浙江省橡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三门)五家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6个岗位共17名工作人员。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要求等,详见附表《三门县环境卫生管理处等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三门户籍(以2014年11月1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三门生源(指原是三门户籍就学时迁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年龄18至35周岁(1978年11月13日至1995年11月13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所载为准,并符合《计划表》中招聘岗位所列各项要求和条件。
部分招聘岗位对生源、户籍等条件另有要求的,以《计划表》所列为准,涉及时间的统一计算至2014年11月13日。
三、报名、确认程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确认。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其中招聘计划人数为1名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在该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相应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招聘计划调整后的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情况,将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3日-11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报考人员报名时填交《报名表》一份,且根据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真实并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逾期则不再受理报名。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根据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应的户口簿(以2014年11月1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三门生源的考生须提供原籍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地点:县行政中心13楼东会议室。
3、领取准考证
时间:2014年12月2日-12月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县行政中心13楼1309室。
领取准考证后,取得考试资格,并按准考证载明的要求参加笔试。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一)笔试
1、笔试内容:见《计划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50分,达不到50分的,为笔试成绩不合格,不列入面试人选。
2、笔试时间:2014年12月6日上午9:00—11:00,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笔试后10个工作日左右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的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合格的人数达不到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1:2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对象。结构化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的合成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以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笔试成绩高者为优先(下同)。
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报考人员的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及《人力社保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好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执行。国家有行业规定体检标准的,从其标准。
入围体检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体检通知书中明确)参加体检,到规定的体检时间前一天下午17:00止,有放弃体检资格或各种原因取消体检资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此时间之后,不论何种原因(包括各种不合格或放弃)造成招聘岗位参加体检人员不足的,一律不予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全部进入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察中经查实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第十二条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制进行管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乡镇(街道)统计中心岗位,在聘用前由统计局根据编制空缺情况确定具体乡镇(街道)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应聘者自行选择各乡镇(街道)岗位。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考试、体检、考察或聘用资格
1、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及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过程中,因作弊等行为被主管机关取消考试资格,至现场资格复审确认截止时间仍处在限考期内的;
2、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
3、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4、在考试、体检过程中发现冒名顶替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
十、注意事项
1、三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还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提供的学历证书所载明的专业名称应与之相同或相符,是否相符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会同考试相关部门研究决定。
4、本次事业单位招聘按《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报考人员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6、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根据台政办发〔2008〕82号文件规定,原户籍在农村的须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7、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十一、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会同考试相关部门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576-83361711
查询网址:http://www.smrl.gov.cn/
附件:
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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