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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四川南部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公告

2014-11-02 13:53:04 新东方在线发表评论

    1、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三天在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通过加试确定递补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体检(含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四、考核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报考材料(证件)及资格的真实有效性进行审核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

    面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被公示人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资格复审和档案审查后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因弃权或因不符合公招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及以上方可流动。

    七、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特别提示

    1、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人社局纪委监督电话:0817-5531658

    本公告由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部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

    http://www.nbxrsj.gov.cn

    2014年南部县直接考核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条件设置一览表

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部县卫生局

201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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