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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下半年四川自贡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3人公告

2014-11-03 15:56:50 来源:自贡人事考试中心发表评论

  7、笔试查分: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2014年12月1日当天16:00点前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高新区人力资源局登记,2014年12月3日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公布查分结果,考生可于2014年12月4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查询个人成绩排名。

  (三)面试

  1、面试方案:面试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审局)进行监督。区招考主管机关按照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自贡市人事局《关于市属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面试实施意见》(自人发〔2005〕2号)进行审查,经审查同意的面试方案以及按公告规定确定的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14年12月4日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之比低于3:1的,全部进入面试。划定笔面试折合后总成绩的最低合格线,高于此合格线的按笔面试折合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笔面试折合总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相同,按笔试中的专业科目成绩排序,若专业科目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笔试有缺考科目者、违规违纪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2014年12月9日至12月10日内(8:30—12:00、14:30—17:30)持以下资料到招考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1)《自贡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3份(登陆自贡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

  (3)有效的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3份。

  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028-86741860)。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复审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不另行电话通知。递补面试人员于2014年12月16日(截止18:00时)进行资格复审,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未能通过资格复审及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取消面试资格,其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面试时间:各招考单位的具体面试时间见届时公布的面试方案。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4、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20%+专业科目×40%+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面试后依据招考岗位及拟补充人数,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再按笔试中的专业科目成绩高低排序)。

  体检人员名单由区招考主管机关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高新区管委会政务公开栏公布。体检由区招考主管机关统筹安排,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区招考主管机关指定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

  七、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察依据。

  以下几种特殊报考对象,应于接到考察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以下材料到报考单位主管部门:

  1、报考者如系在职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2、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上述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招考主管机关在参加该岗位面试者中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考察后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八、公示

  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区招考主管机关统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拟聘用单位、岗位及岗位代码、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区招考主管机关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区招考主管机关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九、审核确认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且材料齐全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高新区事业单位考试补充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按管理权限报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对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招考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区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其在2年内不得参加高新区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考试。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区事业单位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考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高新区监审局:0813-8119726)。

  十一、本公告由高新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各招考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请咨询招考单位和主管部门。

  咨询电话:

  高新区人力资源局 0813-8115961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0813-8129095

  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 0813-2309549

  原标题:自贡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关于高新区事业单位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高新区事业单位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自贡市(区、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1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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