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04 10:38:36 来源: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发表评论
辽宁省科学技术馆是省委、省政府批准建设的省重点科技文化事业基础设施工程,是辽宁省科协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辽宁省科技馆建筑面积10.25万平方米,建设规模位居全国第二,综合功能全国领先,具有科普教育、科技交流、休闲旅游三大功能,是辽宁省重要的科普教育基地和创新型后备人才培养基地。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购买公共服务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购买公共服务人员为省编委办核定控制数但不纳入科技馆编制管理序列的劳动合同制人员,本次招聘共100名(详见招聘计划信息表)。
(二)岗位介绍
1.科技辅导员:负责科普展品展项的管理和导览工作;
2.科学表演辅导员:负责科普剧、科普创意表演的编导及演出工作;
3.播音员:负责科技馆播音及观众服务中心工作;
4.影院放映员:负责影院放映及设备维护工作;
5.音响师:负责科技馆音响灯光设备管理及维护工作;
6.展品维修维护人员:负责科普展品维修及保养工作。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热爱科普事业;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10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公告在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网(http://www.lnast.net/)、辽宁人才市场官网(http://www.lnrcsc.com)、辽宁省大学生就业信息服务平台(http://www.lnbys.com.cn)等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初审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4日9:00-11月10日24:00。
报名者登录辽宁省科协网站(http://www.lnast.net/)进入报名页面报名。每个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要严格遵守诚信承诺,因报名信息不准确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招聘工作办公室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参加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
时间:资格审查时间请关注近日报名网站的通知公告。
地点:辽宁省科学技术馆(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159号)西门一楼大厅。
乘车路线:沈阳地铁2号线白塔河路换乘有轨电车1号线到运行中心站向南600米。
报名者持《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打印)2份和3张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与报名登记表同版),到省科技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时间另行通知)。审查的内容为报名者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资格证和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可证明从业经验的其他材料原件(上述材料需复印件2份)。在职报名者需开具原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办公室对初审合格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对审查合格者进行资历评价,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考核人选,电话通知参加面试考核,同时在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网站公布。
(四)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主要考察报名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
按资历评价和面试成绩4:6比例的综合成绩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即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人选在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网站公布。总分100分,综合得分60分以下者不得录用。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由省科技馆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体检不合格人员不能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实情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2.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调档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表现,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录用人员名单在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网站公示,公示3天,无疑义者,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四、聘用办法
招聘录用的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由科技馆对新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为“合格”等次的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招聘录用的人员执行人社部门核定的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险。
报名网址: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
咨询电话:024-23785049 024-23785029
原标题:2014年辽宁省科技馆招聘购买公共服务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辽宁省科技馆2014年招聘购买公共服务人员计划信息表.xls
辽宁省科学技术馆
201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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