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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苏大学招聘人员 11月10日起报名

2014-11-10 14:19:41 来源: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表评论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1、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以专业相关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的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将在江苏大学网站(www.ujs.edu.cn人才招聘栏)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2)面试:面试按照江苏大学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面试办法根据考试安排现场告知应聘人员,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测试的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3)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2、考核安排

  (1)考核的时间和地点以江苏大学网上公告(www.ujs.edu.cn人才招聘栏)、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2)面试之前,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由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所有招考工作一般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江苏大学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3年。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 0511-88780061

  联系人:孙老师,宋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1-88780012

  联系人:李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2014江苏大学招聘人员岗位表(第二期)

  江苏大学

  201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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