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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浙江淳安县广播电视台招考1名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4-11-11 10:04:54 来源:淳安县人民政府发表评论

  根据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淳安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用实施办法>的通知》(淳政〔2003〕64号)精神,淳安县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招考岗位为县广播电视台电视播音主持1名(男女不限),为财政补助(全额)事业编制。

  二、招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务实,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播音事业。

  2.专业及学历要求: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应届毕业生,普通话等级水平在一级乙等及以上。

  3.户籍不限。

  4.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企业单位在职人员录用前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证明。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24日- 25日(两天)。报名地点:县广播电视台办公室(千岛湖镇人民路2号,淳安县委党校旁)。

  2.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应聘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条件的还需提供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3.面试。面试采用模拟试讲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核、录用。面试以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自理)。考核对象按1:1确定。体检考核的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公务员招录的体检考核的标准、程序和方法执行。体检、考核有不合格的,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中国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www.qdh.gov.cn)和淳安县人才网(www.qdhrc.com)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招(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以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招(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按时报到者,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招(录)用条件的,取消招(录)用资格。

  本公告由淳安县人社局、淳安县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有关招考的详细信息可查阅“中国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www.qdh.gov.cn)和淳安县人才网(www.qdhrc.com)。

  联系电话:  64812033 64813047

  (原标题: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淳安县人社局  淳安县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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