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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南怀化市鹤城区事业单位招聘40人公告

2014-11-11 14:33:09 来源:怀化人事考试网发表评论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方式、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人,具体要求

  详见附表《怀化市鹤城区2014年公开招聘计划与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各岗位的具体条件(见附表)。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4日-11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鹤城区人社局(怀化学院东校区大门正对面,鹤城区政府综合办公楼16楼。咨询电话:0745-2107810)。

  2、所需材料:

  (1)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2)本人近期免冠同底彩色1寸照片3张。

  (3)鹤城区在岗的社区书记、主任和村书记、主任须另提供由单位出示的并由乡镇、街道、民政及区委组织部审核的报名推荐材料。

  3、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4年12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在鹤城区人社局领取。

  4、资格审查:由鹤城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有关事项

  1、笔试:

  (1)时间:2014年12月6日上午9:00-11:00。

  (2)地点:见准考证。

  (3)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报考岗位专业知识,卷面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

  (4)开考比例:各招聘岗位职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须达到1:3比例时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时,经怀化市鹤城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调整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5)面试人员:需参加面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若面试入围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报考阳戏传承中心岗位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2、面试:

  (1)时间:2014年12月11日上午8:00开始。

  (2)地点:见怀化人事考试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各岗位的面试方式(见附表)。

  (4)面试总分为100分。

  3、成绩合成:

  (1)阳戏传承中心岗位:考生总成绩=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

  (2)新闻中心岗位:

  ①报考新闻采编岗位: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②报考新闻播音岗位: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其他岗位: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

  5、考生总成绩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岗位招聘入围人员末位出现考生总成绩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的高低决定排名的先后顺序,如果笔试成绩也并列时,则另行命题加考笔试,按加考后的笔试成绩的高低决定排名的先后顺序。

  报考阳戏传承中心岗位的招聘入围人员末位出现考生总成绩并列时,则以唱、做、念、打、基本功各小项的排名先后顺序(按照唱、做、念、打、基本功小项的顺序依次对比,直到没有并列时)决定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如果各小项也并列时,则另行进行一次面试,按加考后的面试成绩的高低决定排名的先后顺序。

  五、体检、考核

  1、体检: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鹤城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体检费用自理。未按时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所出空缺按各岗位排名先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2、考核: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在考核过程中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或提供虚假资料,以及有违法违纪等行为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出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

  1、公示地点:怀化人事考试网。

  2、举报或投诉电话:0745--2107810(鹤城区人社局)0745--2245304(鹤城区纪委)。

  3、对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若有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予递补。

  七、聘用与管理

  1、被聘用人员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拟聘人员工作岗位由各用人单位统一分配,如不服从安排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4、聘用人员在鹤城区的服务期限最低为5年。

  八、未尽事宜由鹤城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公告由鹤城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怀化市鹤城区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4年怀化市鹤城区招聘计划与职位表.xls

  怀化市鹤城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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