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国家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国家公务员 > 公务员 > 正文

上海市2015年公务员考试政策问答

2014-11-19 10:51:59 来源:上海市公务员局发表评论

  二、关于报考条件

  1、 问:关于"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理解?

  答: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乡镇街道、垂直管理系统基层单位、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及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问:"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答: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基层工作年限"不限"的职位。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3、问: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如何界定?

  答: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

  4、问: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是如何界定的?

  答:

  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5、问:如何理解"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这一条件?

  答:这个条件是指1978年11月19日至1996年11月19日期间出生的人员。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3年11月19日以后出生)。

  6、问: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答:市级公安机关、监狱、戒毒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条件按照现行公务员报考年龄规定执行。

  区县及以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即1983年11月19日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78年11月19日以后出生)。

  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所一线干警的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即1983年11月19日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78年11月19日以后出生)。

  公安特警的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即1988年11月19日以后出生)。

  7、这次对报考公务员的学历有何规定?

  答:报考者需具备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经上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安系统特警职位可放宽到大专学历。

  学历是指经国家认定或上海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由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或成人教育机构负责发放的毕业学历。

  8、问: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可否报考?

  答: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期间必须为现役军人,报考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证书的人员,当年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