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0 15:54:39 来源:辽宁人事考试网发表评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和《关于印发<2014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4]33号)的有关规定,辽宁省审计厅直属事业单位辽宁省审计厅信息中心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本科或研究生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组织与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辽宁省审计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见附件1)。
四、招聘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8日--30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考生下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含照片电子版)、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及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的有关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sjt_wsbm@163.com邮箱。
报名联系人:毕万里钱思强 咨询电话:(024)86899368 18642089299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个人情况。
(二)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各种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将进行资格复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上机考试和面试,上机考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上机考试后,由省审计厅商定省人社厅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超过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面试人选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面试或通过资格复审取消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不再公布,由用人单位通知应聘者)。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选提供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资料(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交费明细)、2张一寸免冠照片。凡是《报名登记表》信息与所提供的资格证明资料原件不符合的、不能提供资格证明资料的以及不符合报名岗位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上机考试和面试成绩按权重5:5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上机考试和面试的内容、要求、时间、地点和成绩将通过辽宁省审计厅网站(www.lnao.gov.cn)公布。
(四)体检
按笔试面试成绩权重后总成绩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组织实施。体检在具有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人员名单和相关事宜将通过辽宁省审计厅网站(www.lnao.gov.cn)公布。
(五)考核
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核,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六)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辽宁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应及时调查处理。如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七)聘用
对经公示无疑议的人员,按照省人社厅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在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视为自动弃权。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一)考生从报名起,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招聘考试相关信息均通过辽宁省审计厅网站(www.lnao.gov.cn)公布,请报名考生随时关注。
原标题:2014年辽宁省审计厅信息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4年辽宁省审计厅信息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doc
辽宁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审计厅信息中心)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xls
辽宁省审计厅
201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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