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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四川简阳市卫生系统高层次人才招聘42人公告

2014-11-20 10:38:09 新东方在线发表评论

    为深入贯彻实施“人才兴市”战略,加快我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扩大卫生人才总量、改善卫生人才结构、提升卫生人才素质,现面向社会选聘卫生系统高层次人才42名,具体如下:

    一、选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选聘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招聘的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日期计算截止至2014年11月30日。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7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6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以具体职位要求为准);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选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公安部门收审、羁押,或曾有过其他非法活动的人员;

    (3)提供虚假证件或信息的人员;

    (4)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的人员。

    二、选聘单位及名额

    详见《简阳市选聘急需紧缺高层次卫生人才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本简章,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职位,于学校面试双选会当天上午9:00至11:30,到我市在双选会现场设立的集中报名点投递应聘自荐书。

    (二)资格审查:简阳市卫生人才选聘工作组对应聘者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提供的所学专业学历证明、在校期间的成绩单(需加盖所在院校公章)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审查合格可进入面试。应聘者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资格审查贯穿聘用的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四、选聘方式

    (一)现场面试

    经简阳市卫生人才选聘工作组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现场通知。

    (二)现场确定拟聘用人员

    简阳市卫生人才选聘工作组根据引进计划名额和现场应聘者面试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对特别优秀的当场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时,约定违约金等相关事项。

    (三)集中组织资格审查合格待定人员再次面试选聘

    对资格审查合格而现场未录用的人员,由简阳市卫生人才选聘工作组做好信息登记及资料收集工作,待各院校面试双选会结束后,再由简阳市卫生人才选聘工作组组织用人单位及专家团队集中面试,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资格复审、体检及公示

    凡现场面试录用和集中面试录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完整的毕业生个人档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选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资料参加资格复审。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2010年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统一体检。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者,由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相关程序和规定签定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待遇

    引进人才作为简阳市事业单位在编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的服务合同,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享受简阳市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本招聘简章由中共简阳市委组织部、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简阳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8-27028277(简阳市卫生局)

    028-27238018(简阳市人民医院)

    028-27266603(简阳市中医医院)

    028-27214689(简阳市妇幼保健院)

    附件:

    简阳市选聘急需紧缺高层次卫生人才计划表.doc

中共简阳市委组织部

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简阳市卫生局

201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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